关于新学年职工参加互助保险的通知

作者:方晓舜 时间:2007-09-12 点击数:

关于新学年职工参加互助保险的通知

各位职工:

  根据池州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规定,今年继续为在职职工办理互助保险,具体是:为116名职工办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费26元,保期从2007年8月18日起到2008年8月17日止,发生意外伤害事项,应在事发三日内向学校工会报告(遇节假日顺延)。逾期不报,责任自负。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、以从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社团组织,是经国家劳动部同意、民政部注册的一级社团法人。其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,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。详细情况可来校工会查阅资料。

  特此通知

安徽省计划生育学校工会
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二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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